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组建四川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制学科(领域)中心组的函》,按照“荐-培-考-选-用-管”流程,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各学科试题进行现场评选,拟入选人员102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仔细核对入选人员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更正。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入选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更正和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亲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以单位名义提出更正和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姓名、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更正或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89110037。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13号。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制学科(领域)中心组拟入选名单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