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精神和要求,全面了解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现状,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好做法、好经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
二、案例内容
案例主要聚焦德智体美劳五个领域教育质量的评估、评价、监测、调查,题目自拟,系统总结本地本校“五育”发展水平评价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
(一)真实性。内容须与现实相符合,客观反映本地本校“五育”发展水平评价的有效举措、成功经验、发展体会等。杜绝抄袭拼凑,确保不涉及版权争议等问题。
(二)实效性。对“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三)创新性。注重创新,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的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形成的经验可复制、可推广,有利于破解我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五)规范性。每个案例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每篇案例作者不超过3人。
四、其他
(一)每个市(州)可报送不多于6篇案例,其中市级层面案例1篇、县级层面案例2篇、学校或学生层面案例3篇。成都市可报送不多于10篇案例,其中市级层面案例1篇、县级层面案例3篇、学校或学生层面案例6篇。
(二)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此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强对拟申报案例的指导,填写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请于11月18日之前将案例Word版和案例申报汇总表,发送至scjypgbg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市(州)+五育评价典型案例”,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
(四)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统一报送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分别评选出若干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部分优质案例在拟于今年12月份召开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联系人:刘传星,联系电话:028-89110015。
附件:1.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202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