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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参加2023年全国师范类专业认证机构研讨活动并作交流发言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4-06


4月2日至3日,2023年全国师范类专业认证机构研讨活动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综合协调与发展规划处处长郭栋、专业认证与专项评估处处长赵自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何菁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全国17家认证机构代表参加了研讨活动。何菁菁副秘书长、赵自强处长、江苏教育评估院周明院长主持了相关活动。

 

活动围绕学习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认证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交流前一阶段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研讨2023年工作计划和未来3年工作规划。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介绍2022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情况及未来工作设想,师范类专业认证学术委员会主任宋冬生分析解读师范类专业认证优秀案例,认证机构代表围绕“认证促进教学改革”“以统筹开展认证培训为切入加强机构协作”“认证组织实施”“专家管理评价”四个主题进行了交流与研讨,师范类专业认证学术委员会委员高湘萍、李广平、王光明、王智秋、裘指挥、武友德针对各机构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根据会议安排,唐开福所长围绕“认证组织实施”主题,以《建章立制抓规范 强化过程提质量》为题,就我院2022年认证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认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作为2022年刚获得认证资质的新机构,我院始终严格遵守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流程,强化认证纪律,坚持线下考查,形成了四川经验。一是提前谋划,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各环节实施细则,确保认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二是积极作为,做实过程指导,组织专家到有关高校开展过程性指导,对没有进校经验的高校做到指导、调研全覆盖;三是对标对表,严把认证质量,在遵循认证申请与受理、自评辅导、现场考查、结论审议等流程的基础上,增加了认证计划申请评审、现场考查计划申请评审2次线下遴选评审环节,重点把关专业落实“主线”和“底线”要求情况;四是强化纪律,实施阳光认证,要求参与认证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不准”评估纪律,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此次研讨活动,对进一步促进认证机构之间的交流学习和深入合作搭建了平台,为下一步我院认证工作优质高效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接下来,我院将以此次研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深化在工信部、教育部立项的“5G+教师综合评价”项目研究,做好师范生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的监测评估研究,推动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和师范类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